【21世纪经济报道】两岸首家合资消费金融公司“生意经”:借政策东风“尝鲜”,接入征信中心是关键

日期:2019-05-10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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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文章截图)

 

借助大幅放宽金融市场准入的政策东风,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美信消费金融”)于2018年4月27日获得银保监会批准筹建,其背后股东为台湾地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厦门金圆金控、国美控股,并于2018年10月正式开业。

自开业以来,金美信消费金融已运营半年,且台资为大股东,在23家获批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中,无疑十分特殊。

金美信消费金融获批背后有何故事?运营策略及成果如何?带着这些疑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大厦专访了金美信消费金融总经理李章伟。

台资银行“尝鲜”大陆消费金融

近年来,大陆消费金融市场火热,也吸引着台资银行的目光。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共有四家台资银行在大陆参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包括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凯基银行、王道银行、富邦华一银行,仅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为主要发起人,且已获批。

具体来说,凯基银行拟与江苏银行、二三四五、海澜之家共同发起设立江苏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注册资本金6亿元,江苏银行持股50.1%,凯基银行持股33.4%;王道银行拟与光大银行、中青旅共同发起设立北京阳光消费金融,注册资本金10亿元,光大银行、中青旅、王道银行分别持股60%、20%、20%;富邦华一银行拟与唯品会共同发起设立四川省唯品会富邦消费金融,出资1.25亿元,占股25%。

一家台资银行高管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台资银行参与大陆消费金融市场,有几个考量:一是台湾地区银行业从事消费金融的经验较丰富,可移植技术;二是在大陆从事消费金融必须有场景,合作伙伴很重要;三是大陆人口多,市场大。

李章伟此前一直在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工作,扎根消费金融及信用卡等零售业务近二十年,2015年,受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委派,参与了金美信消费金融牌照申请及筹建工作。

自营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并重

金美信消费金融三方股东持股比例接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厦门金圆金控、国美控股分别持股34%、33%、33%。

李章伟进一步解释,消费金融公司的核心关键在于:风控、资金、场景。目前大多数的消费金融公司都是通过强强联手,以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厦门金圆金控、国美控股作为金美信消费金融的三方股东,分别提供了风控、资金和场景优势。

谈及股东要求,李章伟坦言,金美信消费金融“算是后起之秀,有追赶压力”,股东希望金美信发挥组合优势,在合规经营和稳健风控的基础上,融入互联网思维,实现一定盈利,将金美信消费金融打造成为两岸金融合作交流的典范。

目前,金美信经营三类贷款产品,包括极速贷(额度五千元)、生活贷(额度20万元以下,件均10万元)、消费贷(与厦门国美电器合作或其他商户合作)等。不同于其他大部分的消费金融公司,目前金美信消费金融在业务上采取多样化经营,线上线下同步拓展,自营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并进。

金美信消费金融自2018年10月开业以来,业务规模与服务客户数均快速增长。在2018年两个多月的经营时间内,放款额度累计达2.3亿元,服务客户达1.8万人,并实现开业当年盈利。截至2019年4月,累计放款总量已突破10亿元,服务客户破9万人,遍及全国各地。

“我们处于起步阶段,自营推广速度需要时间积累,开业初期必须借助互联网平台优势,用空间换时间,培养与调测自营能力,并逐步提高自营占比。”李章伟坦言,“目前自营业务已占一定比例,且会逐步提升。”

台湾与大陆市场存在差异

“环境不一样,挑战很大。”作为消费金融行业老兵,李章伟对比大陆和台湾地区消费金融市场,存在两大不同。

首先,台湾地区参与主体都是银行,以线下推广模式为主,而大陆参与主体众多,包括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小贷等,且以线上放贷为主;不过,台湾地区征信环境较为完善,联合征信中心覆盖95%人口,客户画像清晰,而大陆征信体系还在逐步完善中。“这使得两地的经营战略手法很不一样。”李章伟称。

李章伟表示,各家消费金融公司都应积极接入央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强化它们对客户信用信息的掌握。

相比头部消费金融公司,如捷信消费金融已增资至80亿元,金美信消费金融5亿注册资本金显然较少。李章伟表示,放贷资金初步依赖于银行借款,未来,当金美信消费金融逐步拓宽了市场渠道,扩大了企业规模,股东也将结合公司实际,考虑增资。